·人事代理
·招聘广告审核
·本市人才流动
·市外引进人才
·毕业生就业
·本市人才流向市外
·外来人才聘用证
·集体户口挂靠
更多提示>>
本市人才流向市外
办理对象:要求去市外工作的本市人才
所需材料:接收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商调表(函),原工作单位同意函件或与原单位脱离关系书面证明,学历(学位)、职称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。
办理程序:人才中心审核,转档,办理流动手续。
办理时间:收到当地人事部门同意商调函后,十五个工作内办毕。
返 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