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
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:
根据浙江省统计考试办公室《关于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浙统考办〔2008〕2号精神,现就做好我市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、办法和时间
(一)报考条件仍按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印发(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)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国统字〔1995〕46号)规定执行。(见附件2)
(二)考试报名以属地原则进行。先由本人提出申请,按规定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1),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寸2张。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,并由主管部门(单位)汇总后在4月21-30日到市统计局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,逾期不再办理。联系电话:88112862。
二、报考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
(一)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,统一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底。
(二)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,可连续计(换)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。
三、考试时间、内容及考场设置
(一)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19日
初级资格考试:
上午9∶00~11∶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
下午2∶00~4∶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
中级资格考试:
上午9∶00~11∶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
下午2∶00~4∶30 统计工作实务
(二)考点设置:考场统一设置在嘉兴,具体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其他
(一)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统考办[2000]1号文规定执行,初、中级考务费分别为105元、210元,教材费分别为34.5元、66元,学习指导与习题分别为25元、35元。
(二)考前培训根据报名情况组织,费用另行核定。
桐乡市统计局 桐乡市人事局
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